~十年~

优凡 发表于 2007-10-29 22:08:00

十年到底有多长?
到底可以改变一个人多少?
这个问题现在有了答案:
——只要我认定,就会丝毫不变!!

贯例地拿出Micheal Jackson的MV大合集,如同每年要完成的功课一般~
从头到尾认真观看,为《EARTH SONG》流泪也为《SPEED-DEMON》欢笑。
如同中毒一样,已经发展到了每年若没有这么做会觉得生命不完整的状态。
突然回头一看,原来我已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这个自诩为“THE KING OF POP”的男人了。

这十年,也有喜欢过别的歌手~
只是走了又来,听过又换……总是没有个长久的。
似乎我所有的爱都给了这一个人,所有的关注都只属于他,
十年~为别的歌手再疯狂不外乎是买几张D碟来看看听听,
再关注不过是为了增加谈资。

之后喜欢上了宝冢,也没有到每年都要复习的地步。
只是从一开始对华丽衣饰的羡慕到对演员们唱舞戏的向往。
这种向往是一种想超越的模仿欲。
也许到最后,并未也从未升华成一种彻底的爱。

而对
Micheal Jackson的爱却历久弥新起来,
以致于现在开始上网到处搜集他的MV、演唱会甚至生平简历。
这并不是为了增加什么谈资,正相反地我痛恨那些拿MJ的绯闻来说事的人们。
也不是什么模仿欲,事实上我会跟着他一起哼哼,活动活动手脚,却不会有想模仿他或是超越他的想法。
这简直是开玩笑,因为他是“流行音乐之王”!——如果谁都能超级模仿秀的话,还要这个称号来做什么?

对于他的那些怪异的举动,我只想说:
如果你看过他所做的善事列表,你就不会相信那些捕风捉影,欲加之罪的所谓控诉。
就算他是有些离经叛道又如何,他的才华能让我忽视别的一切。
天才总是有些怪异,有些与常人不同的。
在近半个世纪里记载着一页又一页你的名字,那就足够了!!

所以再让我对MJ说一句:
Micheal Jackson,你是我的唯一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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